9月4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山东济南召开的全国化肥国家和地方联动监督抽查总结会上,通报了2009年全国复混肥、磷肥产品质量国家和地方联动监督抽查情况:本次共抽查了2931家企业的3277种产品,检验结果有2520家企业的2852种产品合格,产品合格率为87.0%。
今年上半年,国家质检总局历时4个月,首次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复混肥、磷肥产品质量国家和地方联动监督抽查。据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之所以采取上下联动监督抽查,其目的是整合全国监管资源,充分发挥质量监管效能,切实加大对复混肥、磷肥产品质量监督力度;掌握全国复混肥、磷肥产品生产质量情况,全面反映和评价产业总体状况,为政府宏观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同时,探索实施国家与地方上下联动监督抽查工作新方式,逐步建立统筹规划和协调有序的监督抽查新机制。
在实施联动监督抽查工作中,质检总局组织了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质监局开展产品抽样检验和企业调查工作,其中有50多个质检机构参加了产品检验,出动2万多人次。本次抽查的重点是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复混肥和磷肥生产企业,按照复混肥、磷肥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对复混肥、磷肥产品的总养分、氧化钾、总氮、水溶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有效磷等养分指标和水分、氯离子、游离酸等非养分指标以及包装标识项目进行了检验。
从大、中、小型企业抽查情况看,大、中型企业产品合格率分别为99.0%和94.2%,小型企业产品合格率较低,为86.1%。从不同产品单元抽查情况看,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合格率最低,只有75.7%;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产品合格率在80%以上;掺混肥料、过磷酸钙以及钙镁磷肥质量相对较好,产品合格率在90%以上。从抽查检验项目看,总养分、氧化钾、总氮、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有效磷、水分、氯离子、包装标识等项目不合格情况比较突出,另有1种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产品重金属超过标准规定要求。
针对部分省份反映的复混肥产品中可能存在三聚氰胺的情况,为了保证化肥产品质量安全,质检总局在本次专项抽查工作中,部署开展了复混肥中三聚氰胺的检测工作。共检测了279个复混肥样品,均未检测出三聚氰胺。
本次联动监督抽查还重点对企业生产状况、市场占有率、经济效益、研发能力、检验能力、生产条件、质量控制能力等情况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发现,大型、中型、小型企业数占调查企业总数的比例分别为4.64%、11.32%、84.04%。而大、中型企业销售额占市场总销售额的92.5%,小型企业仅占7.5%。同时,被调查的大多数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能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质量管理,提高质量控制能力。其中有816家通过了ISO9000体系认证,108家企业通过了ISO14000认证。
针对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各省质监局正在依法开展后处理工作。截至目前,共下发整改通知书390份,整改复查合格206家,责令停产17家,建议吊销生产许可证1家,移送执法27起,查获假冒伪劣化肥1658.7吨。
国家质检总局还对继续做好这次抽查和调查中发现问题的后续处理工作提出要求,并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复混肥、磷肥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