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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灯具产品实施新规则
发布时间:2009-06-29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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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确保认证实施各环节的有效性和一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国家认监委已于近期对部分电子电器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现予以公告发布。
新版实施规则自2007年8月15日起施行,各规则所对应的旧版认证实施规则及相应规则的补充、说明文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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