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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化学分析工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各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第六号部长令) 文件精神,从事化学检验人员考核已经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管理体系,从事化学检验人员需取得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为此,我院定于2018年09月中旬举办一期“化学分析工职业资格培训班”。现将参加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培训内容: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工业分析基础知识和气(液)相色谱、原子吸收等仪器分析技术;质量安全注意事项。(培训过程中,对检验员在实际检验过程中遇到的质量管理及检验技术方面的问题给予重点咨询解答)。
2、培训对象:
化工企业质量品控及产品质量检验人员。
3、资质证书:考核合格者获得国家劳动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初级技能“化学检验工”(五级)职业资格证书。
4、报名时间:2018年07月30日——2018年08月30日
5、报名地点:泰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6、报名需携带资料:
(1) 填写《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1份(见附件),并于2018年08月30前将申请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
jian_xie@yeah.net
(3)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需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5)1寸照片2张
7、培训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8、培训费用:初级工1500元/人次(含培训、资料、发证等费用),食宿费自理。
9、主办方联系方式: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天虹路9号
联系人:谢坚 
电话:0523-86999910/18961089956/13852607499(微信)  

                                   泰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质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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