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照明灯杆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打分表》的公示
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企业标准“领跑者”任务相关工作要求,现将 《照明灯杆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打分表》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5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4年9月25日前向我院书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单位提出意见建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建议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泰州市天虹路9号,泰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晋,18961089928。
附件:《照明灯杆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打分表》
泰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024年9月19日
照明灯杆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打分表.doc